32种固废在12月31日起“禁止进口”

发布时间:2024-07-08 点击:87
固体废物进出口一直都是有限制的,固体废物的增加会加速环境的污染,所以对于固废国家一直采取的都是限制进口,但是,听说今年对于固废的处理有了新的改变,具体是什么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下!
据了解,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,防治环境污染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海关总署对现行的《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、《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和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》进行以下调整:
一、将废五金类、废船、废汽车压件、冶炼渣、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(见附件1),从《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调入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》,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。
二、将不锈钢废碎料、钛废碎料、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(见附件2),从《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《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调入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》,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。
《进口废物管理目录》(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)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公告为准。
特此公告。
对此小伙伴们怎么看呢?小编祝大家生活愉快!
本文来源于中国邮政网,并不代表本站观点,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。